记者14日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市交警高速公路大队在设置固定测速点的同时,24小时启用流动测速仪上路监控超速行为,对大客车超速违法的,还将及时向相关运输单位通报。
据介绍,今年8月全省高速公路电子测速装置按规定实施公开告知后,出现了部分驾驶人驾车行经固定测速路段时减速,在没有电子测速的路段随意超速的现象。为此,市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改变工作策略,执勤民警携流动电子测速仪上路,24小时在不同地点、不同路段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抓拍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并专门制表登记大客车超速违法记录,及时向市内外的相关客运单位反馈信息。
PENCOHN /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