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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司机将不再一次性被扣除12分。记者昨日下午了解到,新修订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91号令)中,记分分值在数量上由原来的51条缩减为47条,在内容和对应的分值上有加有减。
新规实施》》》逾期未缴罚款不再扣12分
据介绍,在2004年公布实施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71号令)中,有7项交通违法行为将一次被记12分,而在刚公布的91号令中,只有4项违法行为会被一次记12分。原先的“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使用他人驾照驾驶机动车的”和“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被删除。
不过,市交警部门提醒,虽然逾期不缴纳罚款不会被记12分,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逾期不缴纳罚款要收取滞纳金。如果司机是被电子眼拍下的违法行为,滞纳金以司机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后的15日为期限。按照200元的罚款额度计算,拖欠一天就是6元钱,一年就是2000元。所以,交警部门建议司机尽早查询自己的违法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市民反应》》》有人欢喜有人忧
据了解,修改后予以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原来的51项减为47项。其中,一次记12分的由7项减为4项,记6分的由7项增为12项,记3分的由16项减为14项,记2分的由13项减为12项,记1分的由8项减为5项。
“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因为有时候工作很忙,总记不住该去交罚款。”在采访中,有不少司机认为,删除“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记12分”的规定,是管理部门“以人为本”的体现。
不过,对于删除“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和“使用他人驾照驾驶机动车的”两项扣除12分的规定,不少市民担心,删除这两项规定有可能造成其他恶劣后果,可能因为调整会对行人及交通带来不利影响。“是比较人性化,但不能否认这可能会助长一些司机违法的歪风。”江先生表示。
针对市民表示的顾虑,市交警部门重申,虽然新规对扣分规定有所调整,但广大驾驶员应爱惜生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而交警部门也将一如既往严惩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链接:
4月1日起保留一次性处罚12分的法规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新增)。
4月1日起调整一次性处罚12分的法规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取消);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取消);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取消);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改为扣6分)。
PENCOHN /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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