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建中山市政务导游队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政务导游队伍建设,做好旅游政务接待工作,更好地宣传中山,展示中山优秀旅游城市的形象,带动中山导游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拔一批政务导游,负责接待市委、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团体的重要客人和团队。现就组建中山市政务导游队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精神,以政务接待为载体,展示中山优秀旅游城市的形象,以翔实的讲解,周到的服务宣传中山,为建设“两个适宜”的中山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条件
我市政务导游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政策,重点在旅行社和旅游院校选拔一批政务导游。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有志投身旅游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现职导游或在旅行社工作的人员,具有高、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女性年龄18-40岁,身高160CM以上,男性年龄18-40岁,身高168CM以上,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人员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人士均可报名。
2、 报名的时间和程序
2007年7月15日前,报名者(已在旅行社就业的人员由旅行社统一组织)直接向市旅游局报名。
报名者须认真填写《中山市政务导游报名表》。报名者报名时向报名机构出示身份证、学历证(在校生由学校院系出示证明)原件,并随报名表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三张大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和4R生活彩照1张。
联系人:赖远泉电话:3326649 传真:8860623
三、选拔方式
报名时,旅游局将向报名者统一派发学习资料。定于7月下旬统一集中进行强化培训,8月上旬,由旅游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从中挑选若干,组成我市首批政务导游。(培训和考核时间在报名时通知)
四、政务导游的薪酬
政务导游的薪酬由基本补贴和出团酬金组成。每月给予基本补贴,出团时再给予一定的酬金。
中山市旅游局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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