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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买的是29英寸的电视机,回家一量发现是27英寸。缺斤少两本是菜市场才会出现的现象,但就有消费者向消委会投诉称他们遭遇了家电“缺斤少两”,虽然商家和厂家都以强大的理由表明了“缺斤少两”是合乎相关规定的,但市消委会人士提醒市民在购买家电时要做到心中有数,对一些“缺斤少两”可能发生的情况要了解清楚。
[案例回放]
电视机小了2寸?
前不久,家住石岐的卢先生在某卖场买了一台国产29英寸电视机。买回家后,新电视机跟家里原有的25英寸电视机一比较,肉眼看上去没有太大区别。卢先生感到有些疑惑,他认为29英寸和25英寸应该看起来区别较大才对,他决定对新电视机进行测量。上网查相关知识,卢先生得知电视机的大小应通过测量屏幕对角线得来。他拿来皮尺一量,发现屏幕只有27寸,顿生上当受骗的感觉。
卢先生找到卖场理论,售货员告诉他,29英寸是包括了边缘在内的长度,而不仅仅指屏幕对角线,目前国产品牌大多是运用此种测量方法。但卢先生认为宣传尺寸和实际尺寸不符,厂家是虚假宣传。双方的意见没有达成一致,卢先生遂投诉至消委会。最后,双方在消委会的调解下,达成“退货”的解决方法。
[业内释疑]
我国按显像管外围尺寸标注
针对这种现象,业内人士表示,我国的电视机标注标准与国际通行惯例不同。后者是按照实际画面的尺寸来标注,例如画面尺寸为27.8英寸的电视机,将尾数四舍五入后就可标注为28英寸。有些国家的要求更严格,不准四舍五入,只要画面达不到28英寸就必须向下标注为27英寸。而我国的国家标准却规定按照显像管玻璃壳的外围尺寸来进行标注,当画面尺寸为28英寸时,若再加上玻璃壳的厚度,就变成了29英寸。换句话说,按照中国标准进行标注的电视机,其尺寸的数值会显得“大”一些。
[案例回放]
电视机少了2厘米?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在某卖场购买了一台32英寸液晶电视,价格为4290元。装修房屋时,他无意中用尺子量了一下电视机的尺寸,才发现其屏幕仅为80厘米,而32英寸应该是81.28厘米。张先生认为,电视机尺寸缩水应属欺诈行为,因此要求商家退货并加倍赔偿其经济损失。
[业内释疑]
按行规“四舍五入”标注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在家电行业内的确是把四舍五入当成是行业惯例,这是考虑到不同企业间生产模具和制作方式等存在细微差别而制定的。32英寸的电视机多数使用的液晶屏都是31.5英寸,“行业标准”一般都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统一为32英寸。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厂家为了调整屏幕的物理分辨率,而不得不稍稍牺牲一下屏幕的大小。
[消委会意见]
应如实告知消费者
市消委会相关人士表示,生产企业应该考虑到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瑕疵。固然尺寸缩水是因为生产模具等原因造成的,行业内也有四舍五入的惯例,但是毕竟消费者不是业内人士,也不懂什么行业标准,消费者看重的是产品实实在在的数据,企业在销售产品时应当将实际情况如实地告诉消费者,否则就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不尊重,也可能因此丧失消费者的信任。
编辑: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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