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办,中山广播电视台、中山日报报业集团协办的第二届“十大敬老之星”评选活动开始接受报名,参加者于8月6日前上交推荐表。
参加者由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福利处以上单位推荐,单位参照评选标准向评选委员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0号市民政局老龄办内)推荐上报1至3位候选人,候选人要按照《中山市第二届“十大敬老之星”推荐表》来填写,实际材料不少于800字,并附上小一寸彩色近照两张。评选标准为孝敬父母、长辈的市民,其事迹要感人至深;要尊重理解再婚父母,对待继父母如生父母,事迹要突出;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被传为佳话;在为老人服务的岗位上工作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单位和公众一致赞誉的市民;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参加评选的市民为本市户籍市民以及现在我市工作并满三年的外市户籍人员,曾获市级或以上级别敬老类奖项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本次评选将于8月底前筛选出20名候选者,届时将在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电视台和电台以及网络刊播报道候选者事迹,市民可通过网络、报纸、电话参与投票评选。评比中市民投票占总分的40%,评委投票占60%,根据总得分评出10位“十大敬老之星”。
编辑:lu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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