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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国际法庭常设法官郑天锡
郑天锡(1884-1970),字云程,号弗庭,出生于香山县(今中山市)三乡雍陌村,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和外交家。
郑天锡早年毕业于香港皇仁书院及上海圣约翰大学,后赴英国剑桥大学研究院攻读法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是我国留学生在英国考取法学博士学位的第一人。1916年,他参加国际法学公开考试,荣获首奖,被聘为国际公法学会会员、英国“告老沙”法学学会名誉会员。1919年回国后,任大理院(最高法院)推事,1921年华盛顿会议召开时,任中国代表团专门委员,并任修订法律馆总纂、外交部编纂处总纂、关税会议专员会委员、调查法权委员会筹备处处长、法权讨论会顾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等多个要职。
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郑天锡被任命为中国代表团团员,出席巴黎和平会议。1932年以公使衔代表中国出席柏林第11届国际刑法兼监狱会议,继而又出席丹麦哥本哈根第六届国际统一刑法会议,并被选为该会议副会长。1933年任司法行政部务次长,并代署部务,被推荐任海牙国际法庭法官,1936年当选为国际海牙法庭常设法官。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郑天锡已意识到海牙将被德国法西斯主义者侵占,因此提前将法庭的重要文件档案转移到中立国瑞士的首都日内瓦,使这些文件在二战期间得到妥善保存,为保存重要国际文档立下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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